UDB 上海可審核及協調的事項
- 審核電池化學體系、型號、數量、配置、額定能量或鋰含量、設備狀態及包裝資料。
- 審核 UN 38.3 測試概要、SDS、產品或電池聲明及相關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及一致性(如適用)。
- 協調確認適用於電池、設備及包裝配置的航線與承運人受理條件。
- 書面確認受理後,協調訂艙、PVG 機場交接及運輸節點。
電子產品與鋰電池貨物的航空運輸要求取決於實際電池化學體系及運輸配置,包括電芯或電池是單獨運輸、與設備同箱運輸,還是安裝在設備中。額定能量(Wh)或適用時的鋰含量、數量、荷電狀態(如適用)、包裝方式及設備狀態亦可能影響受理。UDB 上海可在訂艙前協調 UN 38.3 測試概要及產品、電池和包裝資料審核,並確認經上海浦東國際機場(PVG)的航線及承運人受理條件。UDB 不會僅憑產品圖片、商業名稱或通用 SDS 判定分類。
不是。需要根據實際產品、電池化學體系及配置、額定能量或鋰含量、數量、包裝及適用規則判斷。
通常需要電池型號、化學體系、運輸配置、數量、額定能量或鋰含量、包裝及適用時的荷電狀態,以及與實際型號一致的 UN 38.3 測試概要及相關產品或電池資料。
不能。製造商或託運人仍須提供準確的技術、測試及分類資料。UDB 上海可根據客戶提供的文件及依據協調運輸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