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B 上海可審核及協調的事項
- 逐項核對產品名稱、OEM 編號或料號、用途、材質、製造商、新件、舊件、維修件、翻新件或退運件狀態及包裝資料。
- 根據託運人提供的資料審核電池、安全氣囊或氣體發生器、安全帶預緊器、油液、潤滑劑、磁性材料、殘留物及其他受限特性。
- 審核 SDS、技術說明、電池或安全裝置資料、清潔、排液、吹掃或去污證明及相關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及一致性(如適用)。
- 協調航線及承運人受理條件;書面確認後協調訂艙、PVG 機場交接及運輸節點。
汽車零配件不能僅憑「汽車零配件」或「零件」等籠統品名按普通貨物處理。具體分類及受理條件可能取決於零件名稱與用途、材質、製造商,以及新件、舊件、維修件、翻新件或退運件狀態。電池、安全氣囊或氣體發生器、安全帶預緊器、油液、潤滑劑、磁性材料及燃油系統殘留等特性亦可能需要進一步審核。UDB 上海可協調逐項資料審核、航線及承運人受理條件確認,並安排經上海浦東國際機場(PVG)的訂艙與機場交接。製造商或託運人仍須對產品及狀態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負責;最終是否受理取決於相關承運人或營運人、機場及主管部門的適用要求。
不是。需要根據具體零件、用途、材質、狀態,是否涉及電池或安全裝置、油液、磁性、殘留物,以及包裝和適用規則進行審核。
這些零件可能存在油液殘留、污染、損壞、封口缺失或狀態不明等情況。承運人審核前可能需要明確的狀態說明,以及適用時的清潔、排液、吹掃或去污證明。
通常不足。應提供準確產品名稱、料號、用途、材質、狀態,以及電池、安全氣囊、油液、磁性或其他受限特性,以便逐項正確審核。